关于对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及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城院督评通〔2024〕4号
各教学单位:
专项检查是学校“2345”教学质量监控模式中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推动各教学单位加强教学规范化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2023年秋季学期的课程考核、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及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教学档案材料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5月16日——6月14日
二、检查项目
(一)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环节
(三)2023年秋季学期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
三、检查方式
检查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抽查具体时间,线下提前1天通知)
四、检查地点
业精楼A区库房
五、相关工作安排
(一)请相关教学单位收到通知后,根据检查时间安排专人(2-3人)到检查地点调阅材料,检查顺序为: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基础教研部、外语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材料调阅结束后,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留1人在检查地点负责调取补充材料即可,其他人员可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离开;
(三)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负责整理调阅的材料,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并归还原处;
(四)检查结束后,督导评估处会适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至各相关教学单位;
(五)检查结束后,督导评估处汇总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对问题比较普遍或比较严重的情况,将联合教务处组织召开相关教学工作培训会议。
督导评估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