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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第1-4周各教学单位开展全员听课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29 发布者:张明娇 浏览次数:

城院督评通〔2025〕31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时了解教学工作状态及课堂运行情况,检查和督促课堂教学工作,全校各级各类听课人员分别深入课堂开展随机听课活动,主动关心教学,服务教学。现将各教学单位第1-4周领导、督导、同行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一、整体情况

在第 1 - 4 周(8.25 - 9.21),全校各级各类听课人员积极开展随机听课活动。从统计数据来看,督导听课总计 283 次,领导听课总计 64 次,同行听课总计 685 次;任课教师总数为 764 人,被听课教师有 499 人,未被听课教师 265 人。

二、各教学单位听课情况

多数教学单位已结合自身教学安排,开展了不同频次、不同规模的听课活动。但仍有部分教学单位的听课工作推进相对滞后,未能充分发挥听课活动对教学质量的监控与反馈作用。

三、观察与分析

(一)听课活跃度差异:不同教学单位的听课活跃度有较大差异。通过计算各单位听课总次数(督导+领导+同行)与任课教师数的比值。

(二)不同听课主体的反馈成效差异:各教学单位不同角色的听课反馈情况反映其在教学监督中的参与程度存在差异。多数学院的督导、同行能根据教师讲课内容及状态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从教学方法、课程设计等多个维度为授课教师提供改进方向;个别学院的听课人员无信息反馈,或反馈内容无针对性建议,未能充分发挥不同听课主体在教学监督与质量提升中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严格落实开学初制定的听课计划,通过全员听课活动,做好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每位教师每学期被听课次数、听课次数均达到计划要求,实现听课对象与参与主体的全覆盖。

(二)各教学单位应督促听课人员听课后及时将听课建议上传至教学质量保障平台,在平台上提交具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意见,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高。

督导评估处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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