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考核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管理,强化课程考核环节的规范性,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机制,根据学校相关教学文件要求,结合督导评估处本学期重点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春季学期的课程考核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月2日—1月5日
二、检查范围
各教学单位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试卷
三、检查地点
业精楼一楼A区档案室
四、检查标准及内容
(一)检查标准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及试卷评阅规范》
(二)检查内容
试卷档案完整度、命题制卷的规范度、命题质量、试卷批阅规范度和准确度、过程性评价成绩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持续改进措施等。
五、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检查时间(详见附件1),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试卷检查工作,安排本单位专门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的负责人,到检查地点完成材料调阅工作。
(三)检查结束后,督导评估处就检查情况向各教学单位进行反馈。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反馈内容制定改进措施,学校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联系人:张晓莹 张明娇
联系电话:31919133
督导评估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