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院督评通〔2025〕28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提升,充分发挥优秀教案在教学实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教师投身教学设计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高校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科文卫体工发〔2025〕2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在职的自有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与范围
(一)申报范围
参评教案须为2024-2025学年开设课程使用的教案。
(二)申报比例
各教学单位以2024-2025学年实际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为基数,按不超过5%的比例推荐本单位参评教案,教师人数不足 20 人的单位,可推荐 1 份教案参评。
三、相关要求
(一)教师申报要求
1.参评教师按照《教案评选撰写要求》(见附件1)提交参评教案。
2.每人仅限申报1门课程的教案;若教师同时承担本科与专科课程教学,优先推荐本科课程教案;
3.参评教案须为教师本人独立设计或为主设计的原创成果,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教学成果,对有抄袭、剽窃等嫌疑的,一经确认,即取消评审资格。
(二)单位组织要求
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教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原创性进行初审,确保内容真实、格式统一、质量达标。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学校评审
督导评估处将按照《全省高校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高校优秀教案评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与联系方式
(一)材料明细
1.参评教案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1);
2.《优秀教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需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电子版(word版+PDF版,PDF版为公章扫描件)。
(二)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须于9月2日下班前完成报送。
(三)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督导评估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XX教学单位-优秀教案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守正楼705办公室(督导评估处教学督导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莹
联系电话:31262127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高校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2.优秀教案推荐汇总表
督导评估处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