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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4季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城院督评通〔2024〕8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现状,推进学风建设,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本单位教师完成此项工作。

一、评学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10日;

二、本次评学对象:本学期所有开课的班级;

三、评学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一)进入教学质量保障平台,点击“教师评学”,对各个班级进行评价;

(二)根据页面指标逐个进行评测打分,全部结束后可点击“暂存”,无问题后点击“提交”,点击提交后,测评结束,数据不可修改。

评学过程中如遇问题,请随时与督导评估处教学督导科联系,联系电话:31919133,联系人:包博 张明娇

督导评估处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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